公示
罪犯曹爱香,女,2003年10月3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281200310312929,汉族,农民,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河北省遵化市刘备寨乡前马各庄村。2023年12月1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4年3月21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4年4月2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本院于2024年6月27日作出(2024)冀0281刑初11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曹爱香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4年10月29日,罪犯曹爱香因宫内早孕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为此提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遵化市人民医院超声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现本院将上述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日,即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三日内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本院反馈。来信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建明东街遵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吴海娟法官。反馈电话:0315-6687602。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