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罪犯张晓坤,女,1993年1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281199301113527,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河北省遵化市平安城镇骆马庄村。2020年9月2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遵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案被告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罪犯张晓坤以怀孕为由,于2024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为此提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遵化市第二医院超声诊断检查报告单、孕期初诊记录等材料。我院于2024年9月10日立案受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8月13日
联 系 人:王晓梅 电话:0315-6687602
来信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建明西街遵化市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