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法院采用“庭前调解+解除保全”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被告唐山某建筑公司拖欠原告遵化某混凝土公司货款共计187万余元,原告诉至遵化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货款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依据原告的保全申请,主办法官汪艳君第一时间结合执行保全部门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同时联系原被告进行沟通。
在沟通过程中,主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因疫情原因,资金方面确有困难,冻结账户会产生公司无法经营、员工失业的风险,但其近期会收到一笔回款,届时也能清偿对原告的债务。为最大限度解决好两家公司的困难,避免双方同时陷入经营危机,主办法官决定以“庭前调解+解除保全”为思路,组织双方企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在向原告公司说明被告公司当前面临困境的同时,督促被告公司尽快筹措货款,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及执行保全部门的协同配合,原、被告顺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给付原告55万元,其余货款后续分期给付,执行保全部门也及时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仅需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也需要企业的配合协作。今后,遵化法院将进一步细化举措,充分考虑民营经济的利益发展需求,履行好化解涉企纠纷的司法职能,为全方位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