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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执行利剑 护民生之利 ⑨ | 1+1>2,警执异地“挥利剑” 开启执行“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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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志广  发布时间:2023-04-13 14:05:06 打印 字号: | |

“您好,是遵化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


4月11日一大早,遵化法院执行局就接到了来自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的协查通报电话,随即便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赶往天津市与当地公安交警办理交接,对该局协助查找的涉案车辆进行依法扣押。



原来:大庆市某融资担保公司与被申请人尹某甲、尹某乙、刘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大庆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尹某甲等人未按时履行生效仲裁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该融资担保公司遂向遵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收到执行局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既未自行履行也未依法申报财产。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遵化法院执行局依法向天津市公安局发出了协助执行函,请求依法协助查找、扣押涉案车辆。很快,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迅速了锁定协助查控的车辆位置,并通知车主交付车辆。随即通过电话通知遵化法院执行局前往当地办理车辆查扣手续。这才有了开头的那通电话。

遵化法院执行局与天津市公安局的异地联动协作,快速对涉案车辆进行查控,为下步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遵化法院将继续探索并进一步加强与异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执行合力,有效地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为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姜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