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九,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遵化法院民一庭武海潮法官的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被告将27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交到原告手中。对于法官和当事人来说,这无疑是这个春节最好的“新年礼物”。
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杨某伤势较重,花费数十万医疗费用,最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杨某家属将胡某诉至法院。
因被告胡某在事故中受伤,且驾驶的摩托车未投保任何保险,无力赔偿巨大损失。而原告也因突如其来的事故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面对双方的情况和困难,主办法官的调解工作始终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考虑到年关将至,主办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希望能够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早日让原告得到赔偿,尽快“案结事了”。一方面积极疏导原告情绪,另一方面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经过一轮又一轮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将赔偿金额定为27万元。
考虑到原告吴某年龄过大行动不便,腊月二十九,武海潮法官前往原告家中为其办好相关调解手续。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在某银行将27万元赔偿款亲手交到原告手中,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休戚相关,让人民群众过上温暖的新春佳节,也是法官收到最好的“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