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原告吴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审判员韩国栋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9月5日,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马兰峪(清东陵)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从开庭审理到宣判仅用时30分钟。
本案中,原告吴某和被告李某因借贷产生纠纷。该案受理后,经向被告亲属、村委会查找,均无法联系到被告李某,承办法官依法向被告李某公告送达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在阅卷审查时发现,该案双方借贷关系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遂决定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该案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原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至少需要由三人组成合议庭合议,而该案的审判席上却只坐着一名审判员。一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具备灵活高效的制度优势,不仅简化了诉讼程序,也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更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简案快审”,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马兰峪(清东陵)法庭继续坚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不断释放司法效能,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持续深化“品牌法庭”“示范法庭”建设,努力将马兰峪(清东陵)法庭打造成为“全国最美乡村品牌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