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夏天,我大学毕业走出校门,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及对公平正义的向往。10月我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如愿考入遵化法院,离我的理想又进了一步。
2011年3月,我正式入职,被分配到东新庄法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对我而言,一切都是新奇的,我虽然是土生土长的遵化人,但基本没有出过城,没去过乡镇,也很少见到麦子、玉米、蘑菇棚。在这里我发现大学所学用处不多,因为基层法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案件。那时我刚二十几岁,没有多少社会经验。要审理离婚案件,但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我都不懂,要审理赡养的案件,子女固然有问题,但老人确也有责任。幸好庭长让我跟着老法官学习,慢慢我发现真正判决的案件并不多,大部分案件是调解撤诉结案的, 而且有些当事人看起来不那么需要结果的绝对公正,有些调解方案和我预想的判决结果不一致,只要问题得到解决,他们反倒更容易接受。
2013年被我任命为副庭长、审判员,开始正式审案子了。法院的案子也渐渐多了起来,工作变得比以前繁忙了,也更充实了。初任法官,我不是很接受费时费力的调解工作法,认为这很影响效率,也不能显示法律的公平公正,起不到去教育群众的作用,所以我的判决要比老法官多很多,但现在看来社会效果的确不是很好。
2016年司法改革后我退出法官序列,从事法官助理工作。2017年到民二庭担任法官助理,民庭的工作内容和基层法庭很不一样,我需要重新去学习交通事故、保险、工伤类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一年我撰写的两篇案例分别入选《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和《唐山法院2017年度优秀案例》。
2020年4月东新庄法庭人手不足我又重新回到法庭工作,因庭长同时兼任信访办主任,我承担了更多的审判工作及部分信访工作。重回法庭,感悟却和原来大不同,我不再以我个人的视角和观点去评价当事人的对错,我会反思我作为裁判者的局限性,我也不再坚持去以判决教化群众,实现社会公平。正如王阳明的晚年所述: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是非善恶本已存在人们的心理,不需要我们通过判决去教育。在更多的民事案件中,法律不是维护公平的目的,而是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手段,相比较法律知识的丰富,沟通能力更为重要的。
2022年,我通过层层选拔,有幸成为一名员额法官,相比较欣喜,更多的是如履薄冰的审慎。作为一名工作十余年的法院人,我深知所办的案件都是当事人最深的关切,一件案件出现错误就需要当事人付出几倍十几倍的努力去寻求救济。而我也深知所办的案件一定并不完美,如果把我们所办的案件比做画圆的话,我们永远也画不出完美的圆,但完美的圆一定存在,我们只能专心致志的将眼下所画的圆画好。
所以我们必须勇敢,像英国保守主义大师詹姆斯·斯蒂芬在其名著《自由·平等·博爱》一书的结尾所写的那样,我们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以法为剑,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