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情况。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就加快规范遵化法院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衔接运行机制,健全审判管理与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工作作出部署。
——确保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的确定性
遵化法院制定并印发了《遵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明确了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定位、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范围以及审判委员会与专业法官会议的衔接机制。审判管理部门要抓好文件落实,定期进行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通报。同时,要进一步明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范围及讨论规则,强化审判委员会与专业法官会议协调联动。专业法官会议意见与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由院庭长按照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合议庭复议,经复议仍未采纳专业法官会议意见的,按程序报审委会讨论决定,实现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有效衔接。
——确保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案件结果的权威性
根据办案需要不定期召开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审判委员会授权,督促检查审判委员会决定执行情况,落实审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专业法官会议分为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分别明确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形成结论的权威性,并将相关案件作为案件评查的重点范围,确保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确保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组成人员专业性
严格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的选任标准,将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资深法官、审判业务骨干吸收进来。同时,对新入额的部分法官纳入专业法官队伍,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法官健康快速成长。定期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断丰富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业务能力。定期进行总结,对讨论案件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统一裁判尺度。
下一步,遵化法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不断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的规范性、专业性,通过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