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保调”对接、“立审执”联动,是遵化法院提高审判质效、助力解决执行难的一剂“良方”。
近日,遵化法院审监庭受理了一起案外人田某诉财产保全申请人米某及被保全人苗某、陈某等人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此前该院在米某诉苗某、陈某的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米某申请查封了陈某名下的桑塔纳牌轿车一辆,对此案外人田某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机动车转让协议、转款凭证等证据拟证实该车辆系其实际所有。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兼具确权、救济双重目的和功能,如何平衡案外人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利益,如何兼顾诉讼公正和效率,考验着法官的智慧。案件承办人汪艳君法官在提前查阅关联案件卷宗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共同到庭协商。经过汪法官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双方均做出让步,并最终达成和解,在案外人田某一次性给付米某5000元后,米某放弃了对案涉车辆的财产保全,双方握手言和。由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特殊性,本案以案外人田某申请撤诉的方式结案,执行案件也一并解决。
遵化法院大力推行“立审执”融合联动,积极创建全院参与、各庭协作、审执互动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立保同步、保调对接、审执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地同时,切实助力攻克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