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贺宏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创建活动的开展,系统、全面地指明了我院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作为遵化法院的一名员额法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此,我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持心以公,在审判一线践初心。对于老百姓而言,一生或许只会碰到一起案件纠纷,立案、调解、开庭、审判,每个环节都牵动着他们的内心,更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因此,如何耐心细致地说理到位,让每位当事人在法院都能放心踏实立案来、心悦诚服结案去,考验的不仅是专业素养,更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司法为民是每一名人民法官的宗旨和理念,只有不忘初心,才能忠心为民、始终为民,才能目标远大、奋勇当先,才能走得更稳、行得更远。思想到位、忠心为民,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内心的信仰、精神的高地、力量的源泉。
二、业精于勤,以刻苦学习蓄能量。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要为群众办实事,必须要有能办实事的本领。在疫情封控期间,我较为系统地学习了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认真学习了修改后的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学习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及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并将整理好的部分学习笔记发到院内微信办公群,供大家学习借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未来我将坚持不懈地学习、学习、再学习,掌握真本领,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三、埋头苦干,以群众满意为己任。为群众办实事,光有理论基础是不行的,还需要埋头苦干的精神,以及不惧风险的勇气和冷静处理问题的智慧。群众最不满意的是办事虎头蛇尾,办事不到位,必然不能获得群众满意。当群众对司法行为抱有的理想化期盼与司法裁判结果之间存在落差时,就会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所以我认为,公正裁判固然要紧,释法说理、化解纠纷更为重要。而这就需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实实在在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民、便民、利民的情怀,见了真、落了实,真正为民解忧、排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