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近日,遵化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志国主持会议,审判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河北省法院案件评查办法(试行)》,并结合遵化法院实际对该《办法》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如何开拓评查工作思路,更好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葛志国指出:
一、常规评查求“实”,案件评查工作是加强法院内容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对案件的评查,归纳总结案件质量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形成评查结论并定时通报,以提醒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杜绝同类错误的发生。评查工作要做到精、准、细,杜绝走过场。
二、专项评查求“是”,专项评查也可结合常规评查进行。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或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针对某类特定案件事项进行专门检查评定。要直面审判现状,结合上级法院或本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判案件质量,特别对于长期未结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等容易出现问题隐患的案件要严格掌握评查尺度,决不姑息。
三、重点评查求“深”,对可能存在案件质量问题或违法审判问题的个案开展评查,特别是上级交办的案件、发改案件、指令再审案件等,要深入分析研判,充分发挥评查的积极作用,深层次研究案件存在问题的关键点,进一步达到统一裁判尺度的效果。
四、评查力量求“强”,今后要按照省院关于评查人员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评查人员人才库的建设,将那些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理论知识及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纳入我院评查人才库,以使评查结论更加公正、专业,精准,更具有说服力。
最后,葛志国要求,要大力推广市中院案件评查系统的网上评查软件应用,做到人人会用。要进一步完善评查工作机制,健全案件评查人员人才库建设,优化评查工作程序。评查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更加扎实认真地开展工作,做好评查工作的归纳总结,为员额法官考核、奖惩、晋级等提供准确依据,切实推进评查结果的深度运用,为提升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