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走深走实,全院干警围绕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等方面,找差距、话感想、献良策、定目标,共同努力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描绘的“美好蓝图”变为“施工图”“实景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今日起,遵化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个人篇专栏,敬请关注。
石璨--石门法庭法官助理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我作为石门法庭的法官助理在基层审判工作中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争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热心人。
一、大力开展调解工作,争做群众“知心人”。基层案件双方当事人往往是同乡亲友,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所以要更加注重诉前调解,通过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解开心结,避免矛盾激化和加重当事人诉累。调解中,要注意“情理法”相融合,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民俗乡规,用情理打动双方,真正为矛盾双方“辨是非,明事理,出主意”,争做群众“知心人”。
二、审理方式便民利民,争做群众“贴心人”。面对近年来由于疫情部分当事人无法到庭的情况,要善于利用电子诉讼优势,用网络调解开庭等方式,或是电话、微信沟通,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努力让群众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争做群众“贴心人”。
三、讲效率,立审执融合联动,争做群众“暖心人”。诉讼周期长,财产恶意转移,执行落空,裁判成一纸空文……种种担忧造成一些基层群众对诉讼望而却步。我在做好审判辅助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我庭保全、执行干警的协同合作,让辖区当事人在家门口即可实现一站式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执质效,让百姓打得起官司,敢打官司,争做群众“暖心人”。
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诉讼服务,争做群众“热心人”。为了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减少基层法律纠纷,作为基层法庭干警,我将积极争取基层党组织的支持与配合,通过制作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在辖区村落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坚守岗位,将基层法庭当做宣发普法的战斗堡垒,努力给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诉讼服务,热情对待来访群众,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保证让每一个来到法庭的群众感受到法庭的温暖,有所收获,争做群众“热心人”。
“为群众做实事”贵在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获得感,为我院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