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农民意义重大。将土地承包给他人,虽更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但其衍生问题也频繁发生。
今年3月,党峪法庭收到了31份某村村民起诉遵化市某种植合作社的起诉状,经初步了解,这31份诉状内容均是各户将土地以承包方式交由遵化市某种植合作社统一管理,但被告某种植合作社拖欠其土地承包款。党峪法庭一致认为这是关乎31个家庭的要案,迅速与当地村委会沟通联系到被告,被告在核实情况后委托代理人通过法庭与村民协商,经过法庭释理明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该案从立案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再到双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用时仅14天,原、被告双方均对法庭工作作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