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行政审判庭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打造 “1+1+1”应诉模式,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实践效果。
“1+1+1”应诉模式,即一名行政行为主办人+一名法官+一名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行为主办人把好事实和证据关,法官把好法律和程序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把好审批拍板关,体现事实、法律、行政管理的最佳结合。
高某诉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第三人某冶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高某于 2020 年因工受伤后一直未享受相应保险待遇。遵化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运用“1+1+1”应诉模式,由一名社保业务主办人、一名法官、一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完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行政管理工作,市社保服务中心在收到第三人相关材料后当场表示能够依法支付保险待遇。至此,在三方共同努力下,高某实现了合理诉求,自愿申请撤诉,一场时隔两年的工伤保险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多元化解,定纷止争。“1+1+1”应诉模式通过整合三方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化解成效显著。今后,遵化法院将大力推行该模式,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实现“一举多赢”,全方位赢得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