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河北省高院下发《全省中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价办法》后,遵化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新的审判质效评价办法,修订了《遵化市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评价办法》。3月1日上午,院党组又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了新的审判质效评价办法,并对2022年审判质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志国宣读了《遵化市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评价办法》,并对质效指标进行了系统分析。班子成员在学习新的审判质效评价办法后均表示及时督促分管部门员额法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执行,并就如何提升审判质效提出自己的建议。
最后,王宏伟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熟悉审判质效指标内容,加强学习。全体员额法官要按照新的审判质效评价办法,主动作为,坚持不懈,踏实肯干;
二是审判管理办公室要发挥审判质效“警示灯”、“指挥棒”作用,立足岗位,努力提升工作的主动性与前瞻性,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为全院整体审判质效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要拧成一股绳,劲要往一处使,紧密配合,对标先进,努力开创全院审判质效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