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遵化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首次运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成功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强奸罪案件。既做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惩罚教育,同时兼顾了对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全方位保护。
庭审时,被告人尚不满十八周岁,其父因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加之对其行为失望而拒绝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合议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定被告人所在村委会的治保主任作为“合适成年人”出庭。庭审前,法庭安排合适成年人与被告人见面,安抚其情绪,告知其父希望其好好改造的愿望。在法官、检察官、指定辩护人、合适成年人的共同教育引导下,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认罚并将在服刑期间好好改造,将来学习技术,自食其力,改变生活困境,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有力的保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其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也是遵化法院适用新制度的一项突破,为今后未成年人案件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