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法院调解了一起合伙权益纠纷,该案系发回重审案件。在庭前准备阶段,被告张某称如果再判决其败诉,其必将进京上访。考虑到被告情绪,在庭审过程中,办案人员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以免引起当事人的误解。
主办法官赵亚利得知双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积怨较深,对立情绪强烈,若轻易作出判决恐导致执行困难并留下后患,且极易发展为信访事件,况且此类纠纷如仅仅通过判决方式解决,社会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双方的矛盾并不能真正化解。为此,赵亚利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寻求案件调解突破口。在与被告代理律师沟通时,赵亚利法官得知在上诉过程中二审法院曾组织调解但未成功,详细了解后赵亚利法官看到了调解的可能和希望。
经过“背对背”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适时组织双方到庭“面对面”调解后,双方被赵亚利法官的耐心和真诚所感染,均作出了退让,同意了其提出的调解意见,并在法庭握手言和。原告履行给付义务后,被告张某为表示感谢之情,将“智勇双全伸正义 人民法官为人民”锦旗送与赵亚利法官。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获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同时也避免了信访事件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以公正服人,以真诚感人,只要有一丝调解的希望也要努力争取。案件审理结束后赵亚利法官表示,工作本没有能与不能,只有做与不做,做了、尝试了,即使未成功也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