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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旧寨法庭:一窗之争邻里积怨多年 释法明理法官高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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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慧娴  发布时间:2021-11-26 14:08:19 打印 字号: | |

邻里关系是生活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也是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地方,处理不慎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容易引起矛盾激化。近日,遵化法院东旧寨法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因安装防盗窗引发的侵权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被告双方为上下楼邻居,因悬挂牌匾、安装防盗窗等事宜发生矛盾,自2017年开始原告以侵权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遵化法院。遵化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其车库房顶上防盗窗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经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其诉讼请求均未获支持。为此,原告积怨颇深,数次进京上访。

20219月,原告再次以相同诉讼请求诉至遵化法院,主办法官张志福完全可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原告起诉。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张志福法官先后数次到现场勘查,经勘验并结合原告陈述,具体、详实地了解到双方矛盾根源所在后,张志福法官找到被告,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从情理角度做其工作。被告虽因生效判决认定自己所修防盗窗并未侵犯原告权益,但张志福法官耐心、详细、诚恳的释法明理工作也让被告了解到自己的行为虽未触及法律,但在情理上也稍有欠缺,遂主动提出愿意拆除部分防盗窗。后经进一步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该案顺利调解结案,现已履行完毕。

谈及为什么在办案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调解案件,张志福法官说:“我们法官审理案件,依法判之最轻松,但是案子结了,事情可能不能了结。法官办案要定分,更要止争,多做一些调解工作,让当事人双方都心服口服,才能真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困扰,真正使其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姜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