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遵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四次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求军应邀列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议由遵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
王宏伟院长主持会议
李求军检察长列席会议
王宏伟院长首先对李求军检察长的列席表示欢迎,并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于法院加强审判委员会工作,提高审判委员会水平和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重要作用。在为解决疑难案件提供重要参考意见的同时为案件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对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有重大意义。
李求军检察长表示,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不断加强与市法院的沟通协调,实现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此次受邀列席审判委员会也是市法院主动接受检察监督、提升审判公信力,实现双赢、多贏、共赢的具体体现。
会上,与会人员一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
随后,案件承办法官对提交讨论的案件审理情况、争议焦点等内容进行全面汇报。李求军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发表了检方意见。随后,与会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表决后形成了对案件处理的审判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