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和24日,遵化法院靠山庄法庭接连收到两面群众送来的锦旗,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智慧调解司法为民”
2021年3月,原告于某与被告某企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由靠山庄法庭承办。在王红梅庭长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该企业自3月起至6月止,均于每月15日前偿还于某相应款项;若逾期履行任意一期还款义务,则应给付数额不菲的利息,且原告可就未偿还部分申请全部执行。结案后,为避免双方苦心经营而达成的调解协议,因逾期履行而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徒增履债成本,更为维护原、被告双方这来之不易的和谐,王红梅庭长在每次还款日期到期前,均电话通知被告,提醒及时还款。协议履行期间,因其中一个还款日期为周末,被告企业放假,王红梅庭长特意提前通知该企业负责人,并与原告进行沟通,对该笔还款的日期进行协调。最终,在王红梅庭长的督促、协调下,双方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圆满履行完毕。2021年6月23日,原告于某向靠山庄法庭赠送锦旗1面,为王红梅庭长的智慧调解和耐心细致、负责到底的办案态度点赞。
“细致耐心法中情 案结事了化矛盾”
李某与于某系连襟关系。李某于2010年将5万元交付于某代为入股投资,鉴于双方的亲戚关系,未履行书面手续。时隔11年,于某的投资有了回报,李某追要投资分红款,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李某遂将于某诉至法院。
靠山庄法庭王红梅庭长接收该案后,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原告李某提交的证据只有手机录音,而无书面材料。仅凭几段录音,便能够证实涉案5万元的真实性吗?经与被告联系,被告称身在内蒙,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同时对原告所诉请求、事实和依据均予否认。由于原告亦不在本地,双方均委托代理律师参加诉讼。经庭前调查、取证、质证,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逐渐明朗。在王红梅庭长的协调下,双方代理律师同意进行磋商,但因二人有其他代理案件开庭,一同到庭调解的时间始终无法协调一致。故王红梅庭长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双方转达对方的调解意见。经过来回往复地数次电话沟通,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某接到调解书的次日即将案涉款项给付原告李某。2021年6月24日,李某向靠山庄法庭赠送锦旗1面:“耐心细致法中情 案结事了化矛盾”。
靠山庄法庭秉持快审、快结的节奏,持续发扬高调撤率的传统,以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追求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锦旗上熠熠生辉的字迹,不仅是感谢,亦是对法官司法为民的肯定和鼓励,承载的是当事人的认可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