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遵化法院财产保全机构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致力于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将教育整顿成果不断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该院在审理原告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租赁的原告所有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查封、扣押;对被告名下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2021年6月10日,原告反映经其多方打探,发现了被告向原告租赁的车辆,希望法院立即前往青海西宁将车辆就地查封、扣押,否则车辆将有被转移的风险。考虑到这一紧急情况以及路途遥远、情况不可预知,为既维护原告的权益,又避免矛盾复杂化,遵化法院党组成员闫泽刚高度重视,决定亲自赴现场指挥。随即带领保全机构三名精干干警周建华、张亚峰、王伟紧急千里奔赴青海西宁,在遭遇众多不明真相和法理的被告亲朋的阻挠,以及收购车辆的案外人纠集众多群众到场,并与原告方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经过持续三天的耐心释法明理,排除化解各种风险挑战,作出了原、被告及案外人均予认可的扣押方案,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有效的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原告得知车辆在千里之外被控情况后激动地说“没想到自己提出请求后院领导亲自带队成功执行,太感谢法院了!”
今后,遵化法院财产保全机构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鼓足干劲,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履职,忠诚为民,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