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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遵化法院:追根溯源多案共调 探视之争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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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07 16:12: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遵化法院石门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探望权纠纷,原告和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对法庭工作表示了认可和感谢。

原告王某和被告于某原为夫妻,生育一女,王某和于某多年前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婚生女由于某抚养。但离婚后王某探望女儿的要求总是遭到于某的拒绝,王某遂将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享有探望女儿的权利。

探望权纠纷案件在实践中的难点就是强制执行操作难,即便经过审理,亦不能完全使双方服判息诉。石门法庭庭长韩国栋深知这一点,所以在庭前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查询问。通过调查发现,原、被告探望权纠纷的症结在于原告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抚养费,被告对原告探视女儿存在抵触情绪。通过调解,原告同意今后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并补足拖欠的抚养费。但因抚养费问题不在该案处理范围,韩法官向双方释明抚养费纠纷需另案起诉。

于某以王某不按时、足额给付抚养费为由诉至法院。韩法官将两案一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两案均达成调解协议。在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承诺按期支付抚养费,并补齐拖欠的抚养费;在探望权纠纷案中,韩法官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前提及双方工作生活方便的原则,将探视时间、探视地点、探视方式尽可能细致的进行了协商,力求使探视权的行使不干扰原被告双方的新生活,同时充分的让调解协议内容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再有争议。最后,王某将欠付的抚养费当庭交付于某,双方之间的探望权之争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及旁听家属对法庭干警们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石门法庭全体干警在办案中坚持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立足岗位、扎实研判,力求提高每一个案件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姜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