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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释法明理暖人心 感谢信字字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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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02 16:05: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收到东旧寨法庭张志福庭长办理的原告某村委会诉被告高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被告高某邮寄的感谢信一封。

该案系某村民委员会诉本村村民高某要求高某迁走到期承包地中坟茔的排除妨碍纠纷。张庭长在庭前调查过程中了解到高某承包村委会的某块土地,并于承包期间内在承包地上栽植桃树。2014年被告叔叔去世,因死者系本村的五保户,被告将死者埋在涉案承包地内。2020年底被告承包的涉案土地到期,村委会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其中包括迁走承包地里的坟茔,被告不同意村委会意见。经庭前调解,被告同意将土地交还村委会,但不同意迁坟。

原告起诉后,被告认为原告针对自己,并时常就该案发表过激言论。张庭长得知后及时联系被告,耐心的给被告做释法解疑工作,让被告知晓法律具体规定的同时,列举同类案例,最终让被告放下成见。该案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我院依法作出判决并送达被告后,被告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特意向法庭邮寄感谢信。信中被告表示通过这次纠纷,张庭长给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在今后的生活中遇事一定相信法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做好释法明理,不但可以从源头减少信访隐患,还能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提高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责任编辑:姜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