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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伟同志任遵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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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26 15:37:39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上午,遵化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经投票表决,决定任命王宏伟同志为遵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王宏伟同志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王宏伟同志在任职表态发言中说,一定以新的姿态,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团结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工作,以良好业绩回报组织的期望和重托,为平安遵化建设保驾护航、添彩助力。

 
责任编辑:姜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