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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制护青春 领航成长路——遵化法院法官应邀到建明镇中学开展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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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成路  发布时间:2021-04-30 15:54:30 打印 字号: | |

梁启超:“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挑战。针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4月29日,应遵化市建明镇中学邀请,遵化法院靠山庄法庭庭长王红梅出席该校召开的法制与安全教育大会,并以《远离违法犯罪,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为题,向全校1300名师生讲解了《刑法》和《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相关内容。王红梅法官由“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切入,引发学生对两种行为的讨论,进而通过真实案例讲解过失致人重伤、高空抛物、打架斗殴、校园霸凌等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宣讲最后,王红梅法官对同学们寄予殷切的期望:希望大家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崇德尚法、勤奋好学,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本次授课得到了全校师生的热烈响应,学校领导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该校刘海龙校长称“这是一堂有温度的普法教育课”。

 
责任编辑:姜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