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三位花甲老人的亲属来到遵化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排忧执行神速,廉洁奉公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副院长葛志国手中,感谢其与行政审判庭工作人员高效、及时审结交通肇事案件,全力维护老年人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2020年6月12日,原告高某某等三人乘坐缪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一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缪某某死亡、三原告受伤,其中高某某伤势严重。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死者缪某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死者缪某某的继承人缪某将肇事司机张某及承保张某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缪某某的继承人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26.7万元。三原告治疗结束后,将肇事司机张某、保险公司、死者缪某某的继承人缪某诉至法院。
审理中,主审法官葛志国了解到死者缪某某离异,无可查遗产,其继承人缪某又明确表示不继承遗产,遂本案原告可能仅能得到其损失的30%赔偿。由于当时正处疫情期间,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三起案件全部采用互联网庭审形式进行网上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葛志国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充分理解了三原告实际困难,但表示因本起事故造成一死三伤,保险公司无法划分交强险的赔偿比例,遂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葛志国法官综合本案实际,从保护老年人权益角度出发依法作出判决。经工作人员协调,被告保险公司在收到判决3日后判决未生效阶段便先行将赔偿款汇入法院。当工作人员将赔偿款送到三位老人手中时,老人们表示这极大缓解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对法院高效、及时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特赠送锦旗表达真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