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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遵化法院靠山庄法庭:解“法结”、化“心结”,以案件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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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15 11:36:45 打印 字号: | |

他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健在、儿女绕膝、举案齐眉。2020年秋,因琐事与父母发生口角,心情郁闷的他独自到酒吧买醉,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0岁。怀抱着刚满周岁嗷嗷待哺的幼子,妻子徐某迁怒于公婆,拒绝向二人交付所获赔偿款中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经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一位四级肢体残疾、一位三级残疾的二老孤苦无依,无奈将儿媳徐某诉至法院,请求给付赔偿款中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人王红梅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被告徐某称丈夫去世前尚欠银行信用卡贷款未清偿,还有幼子尚需抚养,认可给付二原告18万元。原告不同意,调解失败。

法庭上,被告徐某的父亲坐旁听席。随着庭审的进行,双方的情绪逐渐激动。看着年纪轻轻便守寡的女儿,徐某父亲悲愤难抑,与昔日的亲家发生激烈争吵,庭审一度中断。虽然原、被告对本案所诉事实并无异议,但在情绪的支配下,双方始终拒绝和解。庭审结束,对于这样一件事实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王红梅法官却愁眉紧锁,判决书上迟迟无法落笔。冥思苦想了两天,王红梅法官再次将双方传唤至法庭,以二原告的孙子、被告的儿子为突破口,以血浓于水的亲情为着力点,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从庭审时的激动情绪中冷静下来的双方在王红梅法官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劝导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法官的见证下,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完成转账交付。“心结”已解,婆媳二人抱头痛哭,为痛失至亲的哀伤、为重归于好的感动……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应有温度。”王红梅法官认为每个案子背后都是有情感的,遇到矛盾纠纷,要耐心释法明理,“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心结。既然和谐社会是我们的价值选择,法律就应当体现出人性化,这就是法律应有的品质和法律人应有的温情。”


 
责任编辑:姜海龙